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辦理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
申訴處理辦法
壹、目的:
為使服務使用者及家屬等之意見受到重視,特建立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申訴管道,以加強雙向溝通,改善服務品質以及提升服務效率。
貳、申訴事項:
ㄧ、對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各項服務或流程認為有違反或妨礙申訴人之權益者。
二、對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各項服務或流程認有偏失、不公或不當者。
三、對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有具體之改善建議者。
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 申訴流程圖(點圖放大) |
 |
四、其他與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有關之事項。
參、申訴人:
一、服務使用者。
二、家屬或照顧者。
三、相關工作人員。
四、其他。
肆、申訴管道:
一、電話/LINE申訴。
二、傳真申訴。
三、MAIL申訴。
四、現場申訴。
伍、受理申訴案件:
接獲申訴案件均應受理並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陸、申訴案件之處理方式:
一、 |
申訴人得於服務完成或派案結果確定後三個工作天內檢附或說明具體事證向本會提出申訴,本會於接獲申訴後三個工作天內,回覆處理方式,涉及服務行政事項及手譯員或聽打員服務爭議,由本會逕行處理;有必要,則與當事人約定時間,同時邀請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代表、本會代表列席參與,由行政人員及督導進行了解與協調。 |
二、 |
若經了解於服務過程中,手語翻譯員、聽打員或行政人員並無瑕疵,則藉此機會與申訴人溝通解釋。 |
三、 |
若經了解於服務過程中,手語翻譯員、聽打員或行政人員確有瑕疵,手語翻譯員或聽打員部分依本會聘用手語翻譯員合約相關規定辦理,行政人員部分則由督導及本會指導其予以改進。 |
柒、拒絕受理之申訴案件:
一、匿名。
二、經查證屬黑函之惡意攻擊。
三、聽語障溝通服務方案人員之相關服務處理經專家學者會議確認並無不妥處。
申訴電話:0978-322-023
申訴傳真:0800-365-624
申訴mail:cnad002@gmail.com
申訴地址:臺北市士林區承德路四段58巷10弄6號1樓
社會局申訴電話: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