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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聽障


九十五年第七週《內政統計通報》~內政部統計處

  • 發佈日期:201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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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十五年第七週《內政統計通報》~內政部統計處

    94年底身心障礙者人數統計95年2月16日

    94年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達93萬8千人,較93年底增加3萬人或增3.2%;領有手冊之身心障礙人口占總人口比率4.1%,呈逐年上升趨勢,十年來已提升2.3個百分點。
    身心障礙人口以肢體障礙者占41.4%最多,聽覺機能障礙者占10.6%次之,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占9.6%再次之。若與93年底比較,以肢體障礙者增加7,815人最多,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增加4,462人次之,慢性精神病患者增加3,864人再次之。
    身心障礙等級以中度障礙者占35.5%最多,輕度障礙者占34.6%次之,重度障礙者占18.9%、極重度障礙者占11.1%。
    各縣市身心障礙人口占其總人口之比率以臺東縣7.7%最高,花蓮縣7.1%次高,雲林縣6.7%再次之。
    截至94年底止,依據「身心障礙者保護法」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計有93萬7,943人,較93年底增加3.22%;身心障礙人口占總人口之比率為4.12%,較93年底增加0.11個百分點,比率逐年上升。
    按性別分:男性54萬6,068人占58.22%,女性39萬1,875人占41.78%;身心障礙人口比率男性為4.72%,高於女性之3.50%。
    按障礙類別分:以肢體障礙者38萬8,577人占41.43%最多,聽覺機能障礙者9萬9,535人占10.61%次之,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8萬9,862人占9.58%再次之,餘依序為多重障礙者8萬8,637人占9.45%,慢性精神疾病患者8萬7,039人占9.28%,智能障礙者8萬4,294人占8.99%,視覺障礙者4萬9,677人占5.30%,聲音或語言機能障礙者1萬1,633人占1.24%,其他3萬8,689人占4.12%;總人數較93年底增加2萬9,224人,其中以肢體障礙者增加7,815人最多,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增加4,462人次之,慢性精神病患者增加3,864人再次之。
    按縣市別分:以臺北縣11萬2,824人占12.03%最多,臺北市10萬8,701人占11.59%次多,臺中縣6萬976人占6.50%再次之。
    縣市別身心障礙人口之比率:以臺東縣7.71%最高,花蓮縣7.09%次高,雲林縣6.66%再次之,而以臺中市2.97%最低,臺北縣及連江縣3.02%次低。
    身心障礙等級分為極重度、重度、中度及輕度等四級,其中以中度障礙者 33萬2,472人占35.45%最多,輕度障礙者32萬4,314人占34.58%次之,重度障礙者17萬6,891人占18.86%、極重度障礙者10萬4,266人占11.12%再次之。各障礙等級主要障礙類別如次:
    極重度障礙者以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占44.87%最多,多重障礙者占33.19%次之,智能障礙者占9.86%再次之。
    重度障礙者以肢體障礙者占28.79%最多,多重障礙者占18.59%次之,視覺障礙者占11.56%再次之。
    中度障礙者以肢體障礙者占47.80%最多,慢性精神病患者占15.36%次之,智能障礙者占9.30%再次之。
    輕度障礙者以肢體障礙者占53.77%最多,聽覺機能障礙者占16.02%次之,智能障礙者占8.14%再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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